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

浪漫過火!燭光約會 差點燒了旅館

浪漫過火!燭光約會 差點燒了旅館

交大男生為女友慶生 用100根小蠟燭在床上排出HAPPY BIRTHDAY 500元美意 換來百萬元索賠 
 
【記者高宛瑜/新竹市報導】【2010-10-18/聯合報/A8版/社會】
 
交大張姓學生幫女友慶生,費盡力氣,好不容易點燃旅館床上一百根小蠟燭,排成HAPPY BIRTHDAY(生日快樂),隨即外出接女友,卻造成火警,可能面臨官司、賠償百萬元。
 

旅館楊姓負責人說,旅館內地毯等因救災關係都泡水,善後整理至少得停業一周,「真是要哭沒眼屎」。下周請廠商估價後,會和張生家長談賠償。
 
小蠟燭一根市價約五元,一百根五百元,張姓大學生花小錢想浪漫,討女友歡心,沒想到,卻可能得面對官司及賠償;張姓大學生說,已跟父母報備,父母「有小念一下」,他會承擔後果。
 
「我只想給女朋友一個驚喜。」張姓學生(廿二歲)說,不同校念大學的女友十七日生日,他向新竹市一家旅館訂房,準備兩人好好慶祝一下。
 
前晚,他先到房間布置,從排字到點燃最後一根蠟燭,大約花一小時,隨後出門接女友,約卅分鐘後和女友回到旅館,看到一群人圍在大廳,還有消防人員,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。
 
「一○二號房的房客在哪?」旅館員工擔心有人員受困,在一樓大廳一一唱名,並幫他們安排轉宿。張姓學生一直到接到老闆電話,說他房間失火,才知道這下出事糗大了。
 
警消表示,起火的房間在十一樓,因蠟燭引燃棉被,濃煙啟動警報器,房客提著行李、抱小孩,倉皇逃下樓,保全也通報一一九。因灑水設備發揮作用,火勢很快被撲滅。
 
張姓大學生的「浪漫」,和兩年前台北縣一名林姓男子如出一轍,林也在賓館排「我愛你」字樣的蠟燭,外出後接女友回房,迎接小倆口的卻是濃煙密布。林最後被檢方依公共危險,做出緩起訴處分。
 
「很抱歉,我錯了。」張姓學生說,排蠟燭的點子是自己想的;警方表示,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張姓學生,旅館則暫不提出毀損告訴。楊姓負責人說,人平安就好,學生還年輕,「希望他記取教訓」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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