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日 星期四

大學系所分類評鑑 「限縮非鬆綁」

大學系所分類評鑑 「限縮非鬆綁」

【聯合報╱記者薛荷玉/台北報導】2010/09/02
 
許多學者建議大學系所應分類評鑑,如分為研究型、教學型、實用型、社區型等。但高教評鑑中心董事長劉維琪昨天發表文章反對,表示目前評鑑已容許各校自訂指標,分為三大類或五大類反而是限制,而非鬆綁。
 

教育部針對大學系所的第一輪5年評鑑,到今年結束,負責評鑑一般大學的高教評鑑中心將在今年底提出下一輪,即2012~2016年的評鑑方式,由教育部決定採取何種評鑑模式。
 
劉維琪表示,建議評鑑分類的學者可能不太了解,目前系所評鑑可自訂指標,給大學最大自由度,等於有N類評鑑,若反其道而行,把大學分為二、三類,反而是限縮。
 
過去也常有受評大學反映,曾有擔任評鑑委員的台大學者,用「台大標準」到受評學校「挑東挑西」;劉維琪表示,日後可由同類型大學的學者來評鑑,即用委員分類來代替系所分類。
 
劉維琪說,教育部最近也剛通過台灣評鑑協會及IEET中華工程教育學會可評鑑一般大學,未來大學可找適合自己的單位來接受評鑑,會比硬要把各大學系所塞進幾個分類要好。
 
劉維琪並說明,目前評鑑只評教學、不評研究,雖然也看SCI,但並不以此為通過、不通過的依據;某國立大學師生比13比1,某私立大學師生比26比1,一樣都通過,評鑑是評學校的「健康」,而不是要求身高、體重一定要多少。
 
成大校長賴明詔表示,國外如哈佛大學與一般社區大學採不同評鑑模式,但國內評鑑還是把大學排名,失去評鑑意義;對目前評鑑只評教學,不評研究,他也認為不妥,「對頂尖大學來說,當然要評研究表現。」
 
銘傳大學教育所所長張國保指出,國內評鑑雖說可自訂指標,但評鑑委員來了,還是問有多少SCI論文、接了幾個國科會計畫,自訂指標的理念並未落實。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